12月29日,郑州市教育局消息,郑州市教育局对本学期中小学和幼儿园期末教育教学工作进行优化调整:小学、初中一、二年级于2022年12月31日开始放寒假;高一年级于2023年1月7日开始放寒假;初三、高二、高三年级于2023年1月14日开始放寒假。全市普通中小学寒假于2023年2月6日止,2月7日正式上课。市属中职学校、幼儿园参照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本学期不进行期末考试,各学校可采取多种方式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高中各年级期末考试在春季开学后由各学校自行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