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省市开始试点教师退出机制,引发网友们的热议,尤其是教师在网络上呼吁,“公务员为何不率先实施退出机制呢?”其实,适用于公务员队伍的不叫“退出机制”,而是和教师一样的“聘任制”。但大家不知道的是,我国早在2012年,就已经在江苏、深圳等多个省市,开始试点公务员聘任制了,而且有望在近一、两年内,在全国范围内大规模实施公务员聘任制,给1844万名教师,做个表率: 公务员聘任制与录用制的区别就是,聘任制有合同期限,并不是铁饭碗。相对于录用制公务员而言,其退出机制更加灵活。深圳市公务员聘任制,有这样的显著特点:一、签订劳动合同;二、有任期期限。 在合同方面,《劳动法》不适用于公务员,所以公务员一般是没有劳动合同的;而聘用制公务员则是有合同的,同时也意味任期有时间限制。深圳的聘任制公务员,首次聘任的合同期限为3年。 但聘任制公务员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仅仅是服务于政府某项工作,或某一政府工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