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记者从呼和浩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密切接触者包括以下人员。 同居住生活人员;直接照顾者或提供诊疗、护理服务者;探视病例的医护人员、家属或其他有近距离接触的人员;在同一空间内实施可能会产生气溶胶诊疗活动的医护人员;在办公室、会议室、车间、班组、宿舍、教室等同一场所有近距离接触的人员;密闭或通风不良环境下共用卫生间、共乘电梯、共餐(同桌/邻桌/频繁经过)、共同娱乐以及提供餐饮和娱乐服务的人员。 乘坐同一交通工具并有近距离接触(1米内)人员,包括交通工具上照料护理人员、同行人员(家人、同事、朋友等);暴露于被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污染的环境和物品的人员;现场调查人员评估认为其他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标准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