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铭晖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经最高检指定,由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机关指控称,王铭晖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王铭晖曾任四川省副省长,四川省委常委、秘书长,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等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