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总参、科工委发出“359号”通知,要求“从作战使用任务和我国国情出发,吸收国外技术,在战术、技术、经济性、四化等方面,抓紧新型小口径枪族的论证工作”。为落实总部指示要求,1986年,我国再次进行口径论证,经过对三种小口径武器和弹药大量的对比试验和分析,1986年 11月,提出了采用5.8毫米口径,可以发展成一种口径,五种枪械(自动步枪、班用机枪、短步枪、通用机枪和狙击步枪),通用两种弹(普通弹和机枪弹)的小口径枪械系列,能大幅度提高我军轻武器弹药通用化程度,显著增强步兵分队的作战能力。1987年,中央军委召开常务会议讨论小口径枪族口径问题,与会者一致同意“选定5.8毫米口径,发展新一代小口径枪族”。至此,经过中央军委两次决策并最终确定。 1987年,我国第一代小口径步枪完成设计定型,正式命名为QBZ87式5.8mm自动步枪(简称87式自动步枪)和DBP87 式5.8毫米普通弹,并开始少量试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