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元元年(758)李白流放夜郎(治所在今贵州正安西北),二年春行至巫山遇赦,回到江陵。杜甫远在北方,只闻李白流放,不知已被赦还,忧思拳拳,久而成梦。 这两首记梦诗,分别按梦前、梦中、梦后叙写,依清人仇兆鳌说,两篇都以四、六、六行分层,所谓“一头两脚体”(见《杜少陵集详注》卷七。本篇文字亦依仇本。)上篇写初次梦见李白时的心理,表现对故人吉凶生死的关切;下篇写梦中所见李白的形象,抒写对故人悲惨遭遇的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