堰坝,隶属于合江县荔江镇,地处平坝,以小溪与堰渠纵横交错而得名,雍正七年(1729年)合江县城外改编为东、南、西、北、四乡。又析为17支。堰坝属南乡堰坝支,清同治十三年(1874年),堰坝支并入明坝支。 民国初期属南一区,1933年置明坝乡,1941年改为堰坝乡,辖11个保,解放后1950年设堰坝乡,属榕山区。 1953年新奠乡并入堰坝,改属凤鸣区。1958年设堰坝公社,1984年改为堰坝乡,面积33平方公里,辖花桂、河咀、坪上、双河、稻场、甘雨、真武、龙汇八个村。 1992年撤区并乡后,堰坝乡并入虎头乡。2013年,撤销虎头乡,设立虎头镇。2019年12月,虎头镇和实录镇以及合江镇的三个村、合并为荔江镇。现为荔江镇堰坝社区。堰坝场逢农历一四七赶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