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上午,“唐山打人案”陈继志等人犯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共8宗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二万元;其他坏蛋也得到了应有的惩罚。应了一句老话,善恶终有报,天道好轮回,不信抬头看,苍天饶过谁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