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病人的功能锻炼,总的原则是以主动活动为主,以被动活动为辅,循序渐进,持之以恒。在具体方法上,分以下三期进行功能锻炼: 1、早期,受伤以后1-2周,主要做患肢肌肉的收缩活动,也就是只做肌肉的收缩和舒张,而不带动关节的运动,以防止骨折再移位。 2、中期,受伤以后3-7周,主要做骨折上下关节的活动,比如前臂骨折,这时候只活动肘关节和手的关节。 3、后期,受伤以后8-12周,进行肢体各个方向的活动,包括内收、外展、前屈、后伸、环转等等。下肢扶双拐进行行走,逐渐的单拐行走,最后弃拐行走,恢复正常的肢体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