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视频针对网友所提出来的“宣传部长”“民政局长”等职务称谓的表述规范问题进行了精要解答。实践中,对这些职务,人们往往存在不一致的称谓和表述,例如“宣传部部长”“宣传部长”,“民政局局长”“民政局长”等,有的完整而有的则省略其中的“部”或者“局”等,究竟怎样才是规范的呢?本视频首先明确提出问题,紧接着加以分析和解答,着重从单位性质以及语法的角度加以解释,并给出了正确结论,即一定要表述为“宣传部部长”“民政局局长”,不可以随意省略。此外,为了进一步说明问题,本视频还特别依据新华社所公布的禁用词和慎用词中所规定的涉及省市委书记的规范表述来加以论证,以增强解答的说服力。本视频实用性强,实践性突出,能够让观众从中了解和把握对于领导职务称谓和表述规范,避免错用,而这对于公文写作的准确和规范,维护公文的严肃性和庄重性显然是非常重要的,具有直接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