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大成律师事务所杨贵生律师。 矿产资源是人类生产和生活资料的基本源泉,矿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矿产资源的丰富程度和开发利用程度直接关系到国家的经济实力和发展潜力。同时,矿产资源是有限且不可再生的,需加强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或回收利用。《矿产资源法》将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纳入法治化轨道,促使矿产资源得到充分的开发利用,最大限度地减少浪费和保护生态环境,为国家经济建设提供有力的资源保障。 但是,现行的《矿产资源法》已逐渐不能适应生态文明建设和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的要求,难以保障矿产资源国家所有者权益和矿业权人权利,目前矿产资源法修改已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由国务院牵头起草并提请审议,对此,我们将予以持续跟踪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