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消息,山西省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李佳严重违纪违法,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经查,李佳同志在党内选举中,搞变相拉票等非组织活动。违规打探党风廉政意见情况,收受私营企业主所送贵重礼品。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并构成职务违法。决定给予李佳同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政务撤职处分、降为副省部级。终止其党的十九大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