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下午18时34分,在319国道乐至县东山镇邮政银行外路段,蒋某驾驶川A号牌小型轿车行至该路段,其前方一名横过公路的男孩(12岁)突然倒退、折返,蒋某避让不及,与其相撞,男孩受伤。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交警部门认定,男孩违反行人横过机动车道相关规定,负此次事故的同等责任。(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凌敏 汤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