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广东省揭阳市区发展大道,一辆白色的汽车在行驶时,车里的孩子把上半身探出了天窗,且时不时随意转动身体,十分危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七条第四项规定,机动车行驶中,车内人员不得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规定,如有上述行为,将处以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