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深圳修订《医疗条例》,在“临终决定权”上做出了大胆突破,规定如果病人立了预嘱不要做无谓抢救,医院要尊重其意愿,让病人平静走完最后时光。也就是说,临终是否抢救,由患者本人说了算。此举引发舆论热议。各位网友,当生命走到最后,你们会如何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