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一度被定为恶势力犯罪团伙主犯的梁明,收到了国家赔偿申请受理通知书。黑河中院作出的通知书称:“你(梁明)以再审无罪赔偿为由,向本院申请国家赔偿。经审查,你的国家赔偿申请符合立案条件,本院于2022年6月9日决定予以受理。”梁明等13人涉恶犯罪团伙案件,是黑河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宣判的首起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澎湃新闻此前报道,该案经一审、二审,重审一审,二审,再审、重审后,梁明等13人全部被判无罪。 此后,涉案13人陆续申请国家赔偿。其中,黑河市五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该案“主犯”梁明于6月8日最后一个向黑河中院提交了国家赔偿申请书,并于11日收到了受理通知书。从被刑拘到无罪释放,梁明共被羁押1264天。梁明的国家赔偿申请书显示,其共提出九项赔偿申请,总金额逾5000万元。此外,梁明还申请赔偿义务机关对其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此外,梁明认为,原错判案件被定性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