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西安。蔡先生的女儿12岁上小学六年级,平时不允许她用手机,偶然间蔡先生发现女儿在家玩手机,是从未见过的新手机,询问得知是她偷拿家里的1200元买的手机,蔡先生立即找到商家要求退款,但商家则称手机已使用一个多月,只能按旧手机回收退还500元,蔡先生无法接受,认为商家不该向未成年人出售手机。店老板称当时该女孩来买手机,孩子称家长知情才进行出售,最终双方协商一致,商家愿意出价700元回收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