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2年6月15日零時起,對於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台灣地區或外國地區入境澳門特別行政區並符合一定條件之人士,將實施〝10+7〞(10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及7天自我健康監測)的防疫措施。適用〝10+7〞7”(10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及7天自我健康監測)的防疫措施。適用“10+7”防疫措施的入境人士必須符合以下所有條件: 1)在入境前已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種程序; 2)在入境時及於集中隔離醫學觀察期間核酸檢測結果均為陰性; 3)同意遵守相關防疫要求。 符合條件的人士可在接受10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後,即在入境後第11天(入境當日至翌日上午6時為第0天,之後每24小時為1天)離開醫學觀察酒店,進行7天自我健康監測。自我健康監測期間健康碼為“綠碼”,但須於入境後第11、12、14、16及第17天接受核酸檢測。若未按預定時間進行檢測,則健康碼將轉為“黃碼”,如超過預定時間24小時仍未進行檢測,則健康碼將轉為“紅碼”。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台灣地區或外國地區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