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是发生劳动争议时,劳资双方可出具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法律凭证。在办理工伤案件时,因劳动者手中没有劳动合同,在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时遭到拒绝的案例不在少数。有的企业在合同签订后,把两份合同都收走,发生争议时,劳动者手里没有合同,单位不承认有此人。有些企业将空白合同作为为应付检查,拿出空白合同,先让劳动者签名、按手印,走一个过场,劳动者也不拿合同当回事,有的合同甚至没有盖章。一旦发生劳动争议,这类合同一般会认定为无效的,同时,劳动者的维权成本也是非常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