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影响下,施工单位延期竣工所产生的人工费和机器租赁的费用由谁来承担呢?根据《民法典》第六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获得,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由于施工单位延期竣工的疫情原因所导致的,属于因为不可抗力违约的情形,施工单位不需要对自己没有过错的行为承担民事责任。房主和施工单位应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的规定,协商确定各自承担的损失份额,携手面对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