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将即将成熟的小麦提前收割,以1500-2000元每亩的价格,卖给一些饲料加工厂,被相关部门关注,措辞严厉的指出,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形式毁坏即将成熟的小麦,发现一例查处一例! 根据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的规定解释,农民在自己承包经营的土地上,可以自主决定种什么农作物,如何管理,即便提前把小麦收割,这也是我们农民的自主经营权,任何人都无权干涉,更不涉及违法一说。那些站在道德高地,指责农民只为眼前利益,不顾国家粮食安全的人,你们种过地吗? 原本一亩地的小麦成熟后收割只能卖1200块,这还是建立在小麦收割前不出现恶劣天气的情况下,现在有人出价1500收购青麦,每亩地能多赚300块,又省了晾晒的麻烦,为什么不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