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长沙雨花区人民法院通报一起男子盗窃汽车厂车辆的案件。荆某原为一名小学美术教师,2018年辞职到长沙找工作,收入并不稳定。其间,荆某看中一款比亚迪混合动力汽车,奈何他买不起。2021年9月,他决定到比亚迪工作,找机会开一辆新车“回家”。准备两个月后,荆某应聘成功。2021年12月16日,他盗窃车辆从公司工地临时围挡处逃离。为逃避抓捕,荆某在驾车逃跑过程中,关闭车辆定位系统,避开高速行驶。12月17日,公安机关将荆某抓获。最终,荆某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