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诈骗犯罪案件,只要存在共同犯罪,就会存在主犯,但是有主犯,并不代表一定会有从犯,因为有可能不区分主从犯。以下我们探讨怎么理解主犯、从犯? 第一,在实施诈骗前共谋的共同犯罪的,首先提出犯意者通常为主犯,随声附和、表示赞同者通常为从犯。但这个标准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如果在犯罪共谋阶段随声附和,但是,在具体犯罪行为实施过程中起主要作用的亦属于主犯,而不构成从犯。 第二,在实施诈骗前共谋的共同犯罪中,策划、指挥犯罪活动者通常为主犯,被动接受任务、服从指挥者通常为从犯。 第三,在诈骗案中实行行为强度通常较小,或者技巧不够熟练,或者他的分工级别较低的,一般是从犯。 第四,诈骗案中从犯由于作案、行为强度较小,或者层级比较低,通常对造成犯罪结果只起很小的作用,甚至起不到任何作用;而主犯则起到了重要或者主导作用。 诈骗犯罪案件中,区分主犯、从犯具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