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4月5日,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总部在北京宣告成立。这是为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中共中央以人民解放军移交给公安部门的内卫部队,以及公安部门原有的边防、消防部队等为基础,组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步履铿锵写忠诚,改革重塑再出发。党中央决定,自2018年1月1日零时起,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由党中央、中央军委集中统一领导,实行中央军委—武警部队—部队领导指挥体制。(新华社军分社·中国军号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