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写于公元1505年(弘治十八年),这一年距唐寅科场遭诬仅六年。唐寅曾中过解元,后来受到科场舞弊案牵连,功名被革,在长期的生活磨炼中,看穿了功名富贵的虚幻。诗人作此诗即为表达其乐于归隐、淡泊功名的生活态度。 全诗画面艳丽清雅,风格秀逸清俊,音律回风舞雪,意蕴醇厚深远。虽然满眼都是花、桃、酒、醉等香艳字眼,却毫无低俗之气,反而笔力直透纸背,让人猛然一醒。唐寅诗画得力处正在于此,这首诗也正是唐寅的代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