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河西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太原市龙海商行供货、霍州市南坛菜市场张伟经营销售的黑芝麻,酸价(以脂肪计,实测值:3.8mg/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3mg/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酸价(以脂肪计)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程度。酸价超标会导致食品有哈喇味,超标严重时所产生的醛、酮、酸会破坏脂溶性维生素,导致肠胃不适。造成酸价不合格的主要原因,可能是企业原料采购把关不严、生产工艺不达标、产品储藏条件不当,特别是存贮温度较高时易导致食品中的脂肪氧化酸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