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江苏淮安。淮安警方对一牛肉加工作坊检查时,发现其存有猪肉及不明肉类110公斤。当事人马某称,其与妻子成某经营牛肉批发,用猪肉通过“亚硝酸钠”浸泡上色等方式生产半成品,以牛肉的名义对外销售,共获利80余万。经市场监管部门鉴定,马某夫妇所售猪肉中亚硝酸钠含量超国家标准7倍。目前,马某已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80万元。其配偶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十万元,二人均已入狱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