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汾市民韩先生向我们栏目反映,韩先生2017年6月20日与山西华尧商贸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名为“华尧酒众享酒库加盟合同”,而合同到期后山西华尧商贸有限公司并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兑现,韩先生多次找山西华尧商贸有限公司却始终没有结果。 韩先生向记者提供了当时签的合同,记者看到合同第一条乙方(韩先生)自愿加入华尧酒的推广维护和市场销售,第二条乙方(韩先生)向甲方(山西华尧商贸有限公司)缴纳保证金10000元成为华尧酒VIP客户,第三条合同期三年,从2017年6月20日至2020年6月20日,合同期满将全额返还保证金,韩先生说自己当时也是鬼迷心窍,合同第四条的三年免费品尝18箱华尧酒,自己就心动了,直到现在也没要回来10000元的保证金。 从合同来看记者发现,合同开头有一个合同编号:HYJ-00231,那么签了合同的远不止韩先生一人,假如签合同的人数有231人那么按照韩先生的保证金一万计算就是二百三十一万,韩先生是最后一个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