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福田警方接疾控部门通报称,张某辉在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违反防疫规定,多次外出,并使用他人身份信息和健康码参加聚集活动,并且在核酸检测呈阳性后,谎报行程,隐瞒接触史,不配合流调工作。目前,警方已对张某辉及提供身份信息协助其外出的李某兴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那么,疫情防控期间,居民违反规定外出参加餐饮、娱乐、打牌等聚集活动,应当承担何种责任?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情节严重的,可处拘留,并处罚款。 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确诊病人、病原携带者,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