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起实施的这部新规,跟你的社保有关! 为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人社部近日制定发布《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自2022年3月18日起施行原《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废止侵害社会保险基金有什么法律责任?下面我们再来了解一下↓↓↓ 01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侵害社保基金有哪些法律责任? 《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未履行社会保险法定职责的; 2.未将社会保险基金存入财政专户的; 3.克扣或者拒不按时支付社会保险待遇的; 4.丢失或者篡改缴费记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等社会保险数据、个人权益记录的; 5.违反社会保险经办内部控制制度的; 6.其他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