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工伤赔偿维权专业律师 值得信任的律师 郑州 许昌 平顶山 开封 洛阳 金水 二七 中原 惠济 经开 新郑 大家好,我是河南工伤赔偿姚律师,欢迎大家就工伤案件进行咨询。 今天粉丝咨询:单位没有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员工发生工伤能否同时主张经济补偿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答案是可以同时主张 因为《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关系同时终止。 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不得减少按照失业保险规定应当享受的待遇和按有关规定应当享受的经济补偿金。 这里规定的经济补偿金就包括因单位没有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而应当向员工支付的经济补偿金。 同时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也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