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1月28日,这天也是农历的腊月二十八,距离除夕仅剩一天时间。此时,黑龙江省鹤岗市南山矿的工人们都放假了,等工资一发,辛苦了一年的工人们就等着高高兴兴地过年了。 工人们的工资款已经领回来了,共计93万元,由5个大麻袋装着,放在南山矿大院的保卫科旁边的库房里。 “防人之心不可无”,为了万无一失,领导还是派了经警在这里值班,并为他们配备了10支手枪,1支冲锋枪。 大家觉得领导有些大惊小怪,和平年代,谁还会明目张胆地实施抢劫?所以大家像往常值班一样,该看电视的看电视,该打牌的打牌。 然而,就在大家完全放松之时,早已对这笔工资款觊觎已久的孙海波、闫文宇、田源和田宇4人,各个手持长枪,甚至还带了一个炸药包,一番乔装打扮后冲进南山矿大院,与经警展开了激烈枪战。最终造成11人死亡,其中还有一个孩子。 “128抢劫案”的发生,标志着我国严重暴力犯罪的升级。歹徒的暴力程度和专业化可说是空前绝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