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发布关于优化条码支付服务的公告,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新设“个人经营收款码”,同时“个人收款码”不关闭、不停用、功能不变,用户可自由选择使用。用户使用“个人经营收款码”,服务不减、体验不变,赋码过程免费,并可享受更高效的交易对账等服务。 此次调整后,移动支付二维码收款类型在原有的“个人码”、“商户码”基础上,新增了第三种类型“个人经营码”。所谓个人经营收款码,可拆解为“个人”和“经营”,“个人”代表着0.1%的提现费率不变,“经营”则指的是个体商户们的二维码收款经营方式。 随后,微信、支付宝公告表示,3月1日之后,两大平台的个人收款码可以继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