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消保委发文称,扒了12款APP自动续费扣款期限后发现,大部分APP时间节点设置在到期前1天,B站扣款最早,提前3天。上海消保委认为这种做法一定程度上违反了自愿公平原则。 那么视频网站提前自动扣款是否合理?会员自动扣款是否可以追回?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从本事例来看,APP是试用合同,试用合同是不收费的,但它隐藏了一个到期自动扣费的项目,是涉及对消费者重大利益的,那必须要以非常明确且醒目的条款来提示,如果它没有尽到提示义务,消费者可认为该条款不属合同组成部分,当然它提前扣费是不合理的,可以请求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