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视频是关于公文文种使用方面的解答。是一位企业工作的文秘人员的提问。针对网友所提出来的驻省央企给地方行政主管部门行文究竟应当使用什么文种以及采用便函是否可以直接单独行文的问题进行了精要分析和解释。本视频首先提出了问题,紧接着明确指出了公文文种确定的基本原则和规定,即要看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用这两条标准来衡量,答案就很明朗了。驻省央企与地方行政主管部门之间不存在直接的隶属关系,根据规定只能使用“函”来行文。本视频的解答,直截了当,观点鲜明,令人无可置疑。然后,本视频又针对网友提出来的的使用便函是否可以直接单独行文的问题进行了解答,明确指出也不可以,因为便函不是正式文件,所以,只能采用复体行文的方式,以“函”作为引领性文件载运着工作总结行文,才是规范的和正确的做法。本视频的最突出特点是指出平行文(或者称不相隶属机关行文)在复体行文时使用什么文种作引领性文件,这在实践中和理论研究领域都是新提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