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劳动合同都是一式两份,一份由公司管理,一份由员工自己保管。但是在实践中很多公司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后并没有给员工一份。比较常见的就是公司会让员工在劳动合同上先签字,然后以需要盖章为由,将劳动合同全部收回去。大多数的员工为了保住这份工作,都会选择默默接受。这样一来公司就规避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要支付双倍工资的法律风险,但是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旦发生劳动争议纠纷,比如:公司拖欠公司、公司没有为员工缴纳社保或者员工发生工伤要申请工伤认定的时候,员工就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但是员工手里没有劳动合同想证明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就非常困难,即使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也需要耗费时间、精力和一定财力。员工手里没有劳动合同会给员工劳动维权增加很大的难度,而对于公司而言付出的代价是很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