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恩施州来凤县同利星都汇开发商,在本小区修建了一十四栋楼房,每栋楼高二十七八层至三十一层,楼距密集,有两千多户业主,在此种情况下没有建人防工程更没有建避难层(合同中提到避难层归全体业所有),地面部分公摊二次销售给购商铺的商户,地下车库更不是单独审批 单独立项单独核算,地下购物超市还占了车位的大量面积,车位比例二比一,在种种情况下开发商在外地请了大量保安,围堵业主们的回家之路,强租强卖地下车位,法律何在?天理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