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泱泱大国,岂能仰人鼻息?”同等直径的碳纤维拉伸强度是钢的7—9倍,质量却只有钢的1/4。因此,耐高温、强度大的碳纤维,成为航空航天等高技术器材的优良材料。不过,在二战结束后,以美国为首的欧美国家就缔结了巴黎统筹委员会(简称“巴统”),对中国进行各项高新技术封锁。尽管1994年“巴统”解散,但是中国一直被列为管控国家。对于碳纤维材料和设备,美日等国一直对中国实施严格的禁运措施。长期以来,我国每一笔碳纤维进口业务都要事先办理最终用户承诺函,说明购买碳纤维的用途,然后由商务部盖章,国家层面担保,只能用于民用。出口前,外国企业会严格核对具体数量。由于碳纤维设备和产业化技术掌握在少数发达国家手中,各国民用、军工不断发展,导致碳纤维需求不断扩大,因此,这是一个卖方市场。“通知性涨价,赏赐性供给。”这就是国际碳纤维市场的真实写照,买方处于“屈辱”地位。我国从1962年才正式开启碳纤维课题研究,起步晚,发展滞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