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出台的《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省、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确定我县为第二批《优待证》申领试点县,为做好全县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工作,近日,我县全面开展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