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效力待定合同主要包括三种情况: 1、无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和限制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必须经其法定代理人的承认才能生效; 2、无权代理人以本人名义订立的合同,必须经过本人追认,才能对本人产生法律拘束力; 3、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权利而订立的合同,未经权利人追认,合同无效。 二、合同效力待定的法律后果: 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七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