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个月前,黄先生9岁的女儿在学校楼道被一男同学撞倒,之后上完体育课回家吃饭,下午返回学校上课期间倒地不起,送医后不幸身亡。黄先生决定将女儿的眼角膜、心脏、肾脏等7个器官捐献,希望救人的同时,用另一种方式延续女儿的生命。黄先生称学校发现孩子摔伤时没做详细检查,延误4小时后才通知家长,应该为此负责。本案中,学校和肇事男童该如何担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