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与员工未续签劳动合同,但员工继续工作的,用人单位也要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如果员工工作一段时间后,用人单位与员工又补签了劳动合同,签订日期为补签合同的时间。“补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员工劳动合同签订之后的双倍工资;如果员工与用人单位事后签订劳动合同,把合同签订时间往前移,签订日期是原劳动合同到期的时间,“倒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仍然需要支付员工二倍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