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规范劳务组织和劳务关系。建设部《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对建设工程劳务分包企业作出了相关规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引导、监督有条件的非正式施工队组建成规范的劳务分包公司,逐步禁止未注册登记的包工队等非正式组织进入建筑工程劳务市场。同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劳务分包企业劳动关系的监管,监督劳务分包企业或其他施工企业与务工人员签订劳务合同,建立清晰的劳务关系,逐步消除建设工程施工中劳务用工的混乱现象。 二是规范劳务市场秩序。建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立专门的建设工程劳务管理机构,并在农民工进城务工的旺季开办施工企业劳务招聘专场,为农民工进城务工提供公开渠道,避免农民工盲目跟随包工头打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