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的下限要求,三四五趾骨骨折尚不构成伤残,依据GB/T 16180-2014《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5.10.2十级12)“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之规定,该损伤可构成十级伤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