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11月27日,在长津湖东岸新兴里战斗中,孔庆三所在的团负责掩护,但是因为有小岗遮挡,我军的炮火无法直射,又因九二步兵炮的右驻锄悬空,不能射击,他果断扛起步兵炮,用自己的血肉之躯充当炮锄,要知道,步兵炮的全重有212公斤,发射时的后座力相当大,不要说人力,就算是用装满泥的麻袋完全压住柱锄,麻袋也会被震飞,但是他毅然用肩膀顶住驻锄,厉声命令炮手开炮,就是再这样强后座力的撞击下,摧了敌人火力点,歼敌30余人,为步兵冲击打开了通路。他自己却因火炮后座力的撞击,腹部又中一弹片,壮烈牺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