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职人员类别、级别 根据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 文职人员分为管理类和专业技术类两类。 管理岗位由高到低分为九个等级: 1.部级副职 2.局级正职 3.局级副职 4.处级正职 5.处级副职 6.科级正职 7.科级副职 8.科员 9.办事员 二、专业技术岗位分为高、中、初级。由高到低1-13级。 本科毕业生确定为专业技术十三级/办事员(参照副连级现役军官待遇)。 硕士研究生确定为专业技术十二级/科员(参照正连级现役军官待遇)。 博十研究生确定为专业技术十级/科级正职(参照正营级现役军官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