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网 原创稿 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发布了这样一起“盗图”冒充他人的案件:微博用户敏敏发现同学小李频繁盗用其微博图片及微信朋友圈的生活照片,并通过另一微博账号发布,使他人误以为此为敏敏本人账号。小李使用该高仿账号在与他人私信聊天中发布色情图片,导致不明真相的网友误以为敏敏从事违法交易,损害了敏敏的社会声誉。敏敏认为小李的行为构成对其名誉权的侵害,故向北京互联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一审判决,小李在媒体刊登致歉声明,向敏敏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其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元及律师费5000元。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