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西宁市民政局了解到,为切实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经青海省政府第9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决定从2021年1月1号起提高全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西宁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达到675元/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达到5184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