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申请监督杳无音讯怎么办?《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第三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负责控告申诉检察的部门对监督申请,应当在七日内根据以下情形作出处理,并答复申请人。 老践说法: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定的各级人民检察院收到申请人监督申请之后七日内需作出处理并答复申请人 3、到人民检察院办公地点咨询。申请人若是有时间,可以抽空到人民检察院办公地点进行咨询,毕竟申请人到现场,人民检察官的态度还是比较好的,比较现在比以前好很多了,效果也比较明显。 4、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行政诉讼监督申请资料重新准备一份,并在其中注明:某某人民检察院超过法定的时间不予受理,申请人只好依据《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向其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当然,此条建议申请人最后没有办法的时候再用,慎用此条。例如,如果向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台江区人民检察院假如万一杳无音讯,那么就可以向其上一级福建省福州市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