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全面取消城乡居民参保的户籍限制,各地不得将户口、居住证、暂住证等作为参保缴费的前置要件。提高城乡居民参保率,确保“十四五”期间全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每年保持在95%以上,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全民参保”。